关于的通知关于报送2013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广档职[2013]1号
发布时间:2013-06-28 14:56   来源:本站

广档职〔2013〕1号

广元市档案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关于报送2013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区)档案局,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3年度我市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
   (一)申报档案专业副研究馆员职务应报送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制)一式2份。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四川省人事厅制)1份。
  3.《推荐评审档案专业副研究馆员职务人员情况简表》(见附件)一式15份。
  4.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式三份,内容主要包括担任馆员(或取得中级职称)以来被推荐者的政治素质、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与贡献。由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并加盖公章。
  5.任现职以来本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
  6.在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代表作两篇以上(一般每篇字数不少于1500字),内部刊物发表的论文及交流材料、规章制度等业绩、成果材料各1份。报送复印件时,均须附上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及刊物的统一书(期)刊号。大专学历或任中级技术职务后取得本科学历不满五年的,须提交三千字左右答辩论文一篇,一式3份。
  7.最高学历证明、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各2份,其中1份装订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页前。职称外语、计算机属于免试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8.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9.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或任职期满考核表1份。
  10.档案专业馆员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单位聘任通知复印件1份。
  11.属委托评审的,应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具有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委托函,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后再报送我局。
  以上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除1、2、3项及答辩论文外,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清单。

(二)申报档案专业馆员、助理馆员职务应报送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2.任现职以来本人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1份。
  3.论文、代表作1篇以上(申报助理馆员职务此项暂不作要求)。
  4.最高学历证明、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各2份,1份装订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页前。职称外语、计算机属于免试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5.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6.“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式3份。
  7.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或任职期满考核表1份。
  8.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单位聘任通知复印件1份。
  9.属委托评审的,应报送具有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委托函。
  以上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除《评审表》外,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上目录清单。
  二、评审材料要求
  推荐单位在呈报推荐评审人员材料时,应严格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评审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无误。推荐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评审材料进行审查,并在有关栏目签署明确意见。有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明、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身份证、获奖证书以及其它业绩证明材料如系复印件,须经审核人或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审查部门公章。在报送材料时,应附论文、代表作等业绩材料和学历、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等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三、收费标准
  将按照川职改办相关文件有关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四、相关要求
  1.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其任职年限、学历、外语、计算机等应符合有关文件规定,其中申报副研究馆员职务的人员学历为大专或任中级技术职务后取得本科学历不满五年的,应参加统一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申报档案专业副研究馆员职务人员所在单位应按照川人办发〔2003〕171号文件精神,对申报人进行“业绩贡献公示”,并在《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填写“已进行业绩贡献公示”。
    3.申报材料所需相关表格请到市档案局网站(网址:http://www.gysdaj.gov.cn/)统一下载。

4.评审结束后,申报单位应及时取回评审材料,未取回的材料由市档案局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保管一年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5.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3年7月1日至8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广元市档案局办公室;地  址:广元市翠屏路国投公司七楼,邮编:628017。
  联系人:李兰  电  话:0839—3267962

附件:推荐评审档案专业副研究馆员职务人员情况简表.doc(点击下载)


  广元市档案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13年6月28日

 

广元市档案局办公室                    2013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