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档案局调研我市《村级档案管理办法》贯彻和国家重点档案保护和开发项目工作
发布时间:2018-03-19 15:52   来源:机关科

315-16日,省档案局馆室处副处长隆益书、一级调研员张蔷等一行来我市对《村级档案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和国家重点档案保护和开发项目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我市朝天区明月村、朱家村、旺苍县狮子村、南峰寺社区和苍溪县寨山村,实地查看了档案室建设和村级档案收集、整理情况,并就基层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和农业部第12号令《村级档案管理办法》情况开展了座谈,并强调,县(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贯彻12号令时,要根据本地村级档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本地的村级档案整理规范和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档案工作,进一步强化村级档案保管保护条件,提高村级档案规范化水平。

调研组一行还分别到市档案馆、旺苍、苍溪、剑阁县档案馆了解国家重点档案保护和开发项目工作开展情况。隆益书副处长要求,一是加快著录工作进度,保证按时完成著录任务;二是进一步提高著录工作质量,保证著录的质量和规范;三是加强著录工作保密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时刻绷紧保密安全这根弦。

市档案局副局长张家骥和机关科相关人员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