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档案局
关于开展2018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档职〔2018〕1号
各县区档案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全市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申报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及思想政治条件
(一)评审范围
全市(扩权试点县除外)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在档案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受理扩权试点县委托的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思想政治条件
担任档案专业职务的干部,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积极为我国档案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一些机密性较强的工作岗位,还需具有其他相应要求的政治条件。
二、申报评审资格
坚持重品德、重能力和重业绩的评价标准。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一)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要求
大学专科、中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具备下列条件,可聘任为管理员:
1.初步掌握档案专业基本知识;
2.对档案工作有关规章制度有一定的了解,并初步掌握档案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3.能较好地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大学专科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2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4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可聘任为助理馆员:
1.比较系统地掌握了档案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基本了解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3.有一定工作能力,能胜任和履行助理馆员职责;
4.初步掌握一门外语或基本掌握古汉语。
(二)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要求
获得博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馆员职务2年左右,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担任助理馆员职务2-3年,获得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职务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职务5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可聘任为馆员:
1.系统地掌握了档案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熟悉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档案工作法规,能起草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3.具有独立工作能力,能胜任和履行馆员职责;
4.掌握一门外语或古汉语。
(三)材料要求
1.手工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可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srsj.cngy.gov.cn)“职称评审”专栏下载。表中所有内容都要详细填写,特别是“任现职前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及“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栏,要能准确体现申报者专业技术业绩和水平。
2.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下载地址srsj.cngy.gov.cn),并附在评审表封面与第1页之间,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3.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审查后签名加盖公章的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一式1份(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业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任期内各年考核情况)。
4.个人政治思想与业务工作总结1份,内容不少于1000字,须本人签名。
5.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的业绩证明材料1份(开展档案工作的实际贡献、获奖证书、论文、论著等)由基层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原件进行审查,对提供的业绩进行核实,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加盖公章。
6.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单位聘任通知复印件2份
7.学历证书(2000年以后的学历须在教育部官方网站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2份。
8.任现职以来(至少近3年)的年度考核或任职届满考核材料1份。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1张。
9.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要求完成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的培训学习,并提供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1份(提供近4年继续教育合格证,并以网上学习打印为准)。
10.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贡献及本人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基本情况的公示结果。公示内容、范围、方式、时间等要求,按照原市人事局《关于在我市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试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人职〔2005〕22号)执行。公示结果还应在《评审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进行说明。
11.推荐单位在呈报推荐评审人员材料时,应严格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推荐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评审材料进行审查,并在有关栏目签署明确意见。县区申报人员的复印件材料需由县区主管部门加盖红印,市直申报人员的复印件由本人所在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须经审核人或经办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以及审核时间,并加盖审查部门公章。在报送材料时,应附论文、代表作等业绩材料和学历等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查验。所有资料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核实,计入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档案库和失信黑名单,取消5年的申报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答辩要求
对申报馆员职务的人员学历为大专以下或担任助理馆员职务后取得专科学历不满5年的,可按程序参加答辩。
(一)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答辩内容。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三)答辩结论。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和“合格”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阶段,答辩“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四、评审材料包装要求
报送的评审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一人一袋,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装入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主要包括学历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等(参照中级评审材料包装)。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按以下要求包装:
(一)报送的评审材料牛皮纸档案袋封面贴上《广元市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封面》,注明袋中材料份数、专业、申请者单位、姓名、拟评职务等(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以申请者的学历复印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初级首次聘用文件或聘用证书的顺序装订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首页与“诚信承诺书”之间。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能与其它材料装订成册,单独使用。
(四)其它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2.个人政治思想与业务工作总结;
3.年度考核或任职届满考核材料复印件;
4.聘任文件(或聘书)复印件;
5.代表本人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的业绩证明材料;
6.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7.公示结果。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
(二)中初级职称为非档案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重新确认为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档案工作1年及以上,其同一层级职称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三)各县区的申报材料应由档案主管部门派专人统一报送到广元市档案局办公室,评委会不接受县区个人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扩权县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同时附上中级职称评审“委托函”一式2份,其中交市职改办1份。
(五)有关申报材料,如学历毕业时间、论文、著作、成果、奖励、任职资格、聘任时间均算至2018年12月31日。
(六)凡评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复议,评审结束后,除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外,其它材料将不予退还。
(七)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市档案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郭鹏程 3263435
附件:广元市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包装封面)
广元市档案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