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档案馆2020清明节日开展廉政提醒
发布时间:2020-04-03 16:31   来源:市档案馆

4月3日,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县档案馆馆长孙霞在职工会上对干部职工进行了清明节廉政提醒: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的各项要求。二是严禁在城区道路、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焚烧、抛撒纸钱等不文明祭祀行为。三是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旅游、探亲访友、宴请等活动。四是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宴请、住宿、购物、旅游及其他事项。五是严禁大操大办祭扫活动等事宜及借机敛财。六是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