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新发展阶段经济科技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1年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经济科技档案业务指导司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1-03-09 08:33   来源:四川档案局

 2021年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经科司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的工作部署,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更好地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提质增效,助力企事业发展

  以新修订档案法实施为契机,印发《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修订《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制定《境外企业档案管理指南》,组织《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修订调研,召开开发区档案工作专题座谈会,征求《开发区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修订意见;开展第三批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推进电子会计档案单套制归档工作,制定《电子会计档案管理规范》,发挥电子会计档案在“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完成企业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企业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试点验收,启动企业集团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开展中央企业档案工作检查;继续做好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贯彻实施,审核批复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推进非国有企业协作组建设,打造非国有企业档案工作样板,开展非国有企业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档案范围界定研究;实施《科研档案管理规定》,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科学数据与科研档案协同管理试点,发挥科研档案与科学数据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为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服务,助力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建立科技重大专项、重大产品研发计划项目档案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建立军工档案工作协调机制。

加强管控,助力重大项目建设

  加强对川藏铁路、西部陆海新通道、国家水网、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开发等交通水利工程,以及重大引调水、送电输气等国家重大项目档案工作业务指导;继续开展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档案工作检查;印发《中央企业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工作指南》,出版《〈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释义》;继续组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对委托验收的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加强事前沟通和事中、事后监管,提高验收质量,分类型开展培训,宣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提高档案主管部门承担委托验收建设项目档案能力和水平;研究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督察机制;推进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试点工作并组织项目档案验收,适时开展第三批试点;联合有关媒体宣传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讲好档案故事,讲好中国故事。

服务治理,助力乡村振兴

  完成《乡镇档案工作试行办法》修订任务;会同民政部组织“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试点验收,总结成绩,交流经验;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国有林场档案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国有林场档案管理;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有关档案工作,为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作出档案部门应有的贡献。

  此外,还将继续开展经济科技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创新案例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