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9-15 09:01   来源:办公室

  9月11日,七届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集中学习了《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会上,市档案局副局长罗正武从《办法》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两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市委副书记、市长邹自景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档案工作的认识,以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从存史鉴今、继往开来的高度履行好在档案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坚定不移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推动全市档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档案服务。

  《办法》是在2005年颁布实施的《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四川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省档案局修订后经省政府同意,于今年8月25日通过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施行。《办法》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绩效评估体系,从认定内容、等级、条件、程序和颁证等方面制定了全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同时,根据机构类型,标准分为《四川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四川省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和《四川省国家档案馆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