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档案局扎实做好机关数字档案室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6-10-13 10:37
来源:信息科
广元市档案局按照国家档案局《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要求,积极落实《全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日前印发了《关于规范建设数字档案室的通知》,《通知》要求各有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一是要做好建设工作要配备档案管理应用平台、移动存储设备、扫描仪等硬件设施,并将原有的四川省电子文档管理系统3.1版本升级到5.0版本。二是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档案数字化实施计划并从分辨率、存储容量指标、存储格式等方面加强档案扫描的质量建设。三是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登记保护标准》严格实行安全保密管理,制定完善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移交、利用等各项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