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局三举措开展“两法衔接”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05 10:47   来源:法规科
    一是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通过建立健全权责明确、协调一致、监督有力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促进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依法办案,最大程度地减少和避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问题。
  二是依法规范公开办案。在执法监督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遵守执法程序,准确自由裁量,规范自身行为,切实防范履职风险。在查处损毁、丢失、擅自抄录、公布、销毁、涂改、伪造国有档案等重点案件中,贯彻“涉罪移送”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三是及时准确信息录入。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积极探索业务系统与“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对接模式,减少“二次录入”,提高数据来源的即时性、有效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