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档案局2015年市档案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12-31 09:27   来源:本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广府公开办函〔2016〕2号)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1月1日起至201512月31日止。

    一、概述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狠抓责任落实。为了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制定了详细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计划,并在实际工作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档案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局里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强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局干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按步骤实施,并在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主动公开的档案政务信息及时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和“广元市档案信息网” (http://www.gysdaj.gov.cn/)上公布。截止2015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为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设置了专门的公共查阅室,配备了联网计算机,方便公众对政府信息的查阅和申请。档案信息资源网上共发布现行文件目录300条。在网上发布的可公开的信息实行一稿三审制度,依据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不予公开公布的信息坚决不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档案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档案局没有收到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的电子信息、电子邮件、纸质信件等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我局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社会通过档案局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获取了解相关的政府信息,包括依法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我局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做到严格执行《条例》相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同时档案局又作为政务公开示范点之一,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主要来源于党政机关和各单位,有些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现行文件报送到档案局的并不齐全或没有报送上来,在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今后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加强:

    (一)提高政务信息公务意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要求档案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坚决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制定档案工作政务信息的公开细则,规范档案局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网站技术力量,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档案信息网内容图文并茂、内容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