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档案局四措施推进档案移交进馆工作
发布时间:2014-07-01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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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我局围绕创建国家一级综合档案馆工作,加强对档案移交进馆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符合进馆条件的一百多个市级机关、团体、企业和经济科技事业单位,进行了监督和指导,迄今为止,已进馆单位达到了85%以上,共接收案近6万卷。主要采取了四条措施:
1、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支持,出台了《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档案移交进馆工作的通知》(广委办函[2014]3号文件),对档案移交进馆单位的范围、进馆时间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
2、局领导亲自抓进馆工作,出台了《广元市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进馆时间安排的通知》(广档发[2014]34号)文件,对移交进馆单位做了具体的时间安排。
3、业务部门集中人力,加强对进馆档案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把问题消灭在馆外,保证了档案移交进馆的质量和效率。
4、及时督查督办,对逾期没及时移交进馆的单位,发限期移交的催办函。对于拒绝档案移交进馆的单位,将对他们进行档案执法检查或联合市委督察室进行督察督办。
(赵文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