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采取五条措施促进档案移交工作
发布时间:2013-05-14 08:52
来源:本网
剑阁县采取五条措施促进档案移交工作
今年以来,剑阁县采取五条措施促进档案移交工作常态化:
一是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四川省《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人们的档案意识。强调每个立档单位年满10年的档案必须移交县档案馆。
二是摸清全县档案现有情况,包括库存档案总量和各年度数量,将每个立档单位应移交档案制表排列,装定成册,每个立档单位应向档案馆移交的档案数量一目了然。
三是档案馆采取多种办法督促移交。如电话通知、发文通知,分组到各单位实地督促和指导。
四是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县各单位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情况。
五是档案列入目标考核,档案移交工作一并拿入目标一起管理,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截止五月十日全县已接收89个单位共移交档案40000余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