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尽责 彰显档案执法成效---市档案局督促做好剑阁县档案馆重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6-07-27 11:00   来源:法规科

剑阁县档案馆在汶川特大地震中损毁,现使用库房存在建筑面积不足、荷载不达标、安全保障不到位、服务群众不便利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四川省国家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影响了档案馆“五位一体”功能的发挥。

市档案局高度重视剑阁档案馆建设工作,多次组织人员实地调研,了解档案馆建设情况。向省档案局汇报该县档案馆建设及使用存在的问题,向剑阁县政府主要领导交换意见,并会同市人大法工委、市监察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向剑阁县人民政府下发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整改意见的函》和《关于剑阁县档案馆建设及使用问题的函》整改通知书2份,督促剑阁县政府履行责任,尽快将档案馆重建工作纳入县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尽早规划落实,加快新馆选址规划,按照国家档案馆标准建设。

剑阁县人民政府对市档案局发出的档案馆建设执法检查整改意见极为重视,就档案馆建设及使用情况向市档案局作出复函,提出了“整合资源、规范管理”“立足长远、科学规划”“政府筹资、分步实施”的措施强化档案馆重建工作。

 目前,剑阁县档案馆新馆建设方案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明确了2016年完成立项、选址和规划设计,2017年完成主体建设、库房设备配套、档案馆搬迁,2018年完成数字化设备安装的工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