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局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6-07-26 16:59
来源:法规科
7月22日,市档案局组织各县区档案局局长、市局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条例》的出台是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条例》着重聚焦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实现了问责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明确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是对《党章》规定的细化、具体化。
会议要求,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带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落实《条例》及相关党内法规,把《条例》学深学透,做到以学促行、知行合一。全体党员干部要坚持严字当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贯彻执行《条例》上走在前、起带头、作表率;要通过学习深刻领会党中央意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断开创档案事业发展新境界。